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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本信息(300925):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时间:2023-12-11作者:宸云之家分类:金融投资浏览:80011
原标题:法本信息: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法本信息(300925):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12月 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提前赎回“法本转债”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法本转债”于 2023年 4月 27日进入转股期,自 2023年 11月 15日至 2023年 12月 5日期间,公司股票已有连续 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法本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1.09元/股)的 130%(含 130%),已经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赎回事项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行使可转债提前赎回权,按照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在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部“法本转债”。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关于提前赎回法本转债的议案》。



独立董事:

胡振超 黄幼平 米旭明


2023年 12月 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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