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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亿马(301178):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时间:2023-12-03作者:宸云之家分类:股市常态浏览:87391
原标题:天亿马:关于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天亿马(301178):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证券代码:301178 证券简称:天亿马 公告编号:2023-133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
年11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
请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2月11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2023年12月11日9:15—9:
25,9:30—11:30和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
月11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他人出席现场
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
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
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6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
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
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海滨路 55号海逸投资大厦 4-5
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
2.00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暨聘任 2023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
3.00 《关于修订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议案》
4.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 <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 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由公司于2023年11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独立董事对提案 2.00进
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提案 1.00、2.00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
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其他说明
1.上述议案4.00属于特别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1.00、2.00、3.00属于普通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的投票结果单独统计及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委托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附件 2)、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

2.机构股东登记: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
代表)代表机构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身份证明书、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股东持股凭证办理登记;由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代表机构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股东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登记: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
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函请于2023年12月8日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书面信函登记以抵
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请注明“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股
东登记”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 现场登记时间:2023年12月11日14时00分至15时
00分
(三) 登记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海滨路55号海逸投资大厦4楼
(四) 联系人:李华青
(五) 联系电话:0754-8888 0666
(六) 联系传真:0754-8898 3999
(七) 联系邮箱:Securities@tym.com.cn
(八) 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海滨路55号海逸投资大厦4-5

(九) 邮政编码:515041
(十) 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
证件原件办理登记。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费和餐费自理。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一)《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2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178”,投票简称为“TYM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2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
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11日(现场
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本所数字证书”或“本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我本人,出席广
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
本人/公司签署此次会议相关文件,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提案编 码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00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暨聘任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3.00 《关于修订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议 案》      
4.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 <公司 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注: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选择一项打“√”, 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写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本授权委托书应于2023年12月8日16:00前填妥并通过专人、邮寄、传真或电子 邮件形式送达本公司。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3:
股东参会登记表

股东名称      
证件号码   法人股东法定 代表人姓名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 姓名   是否委托参会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证件号 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备注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3年12月8日16:00之
前送达、邮件或传真方式到公司,并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或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3.上述股东参会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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