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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警]*ST凯撒(000796):因被法院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时间:2023-11-02作者:宸云之家分类:财经新闻浏览:72855
原标题:*ST凯撒:关于因被法院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预警]*ST凯撒(000796):因被法院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证券代码:000796 证券简称:*ST凯撒 公告编号:2023-098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因被法院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股票交易
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近期,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撒旅业”)收到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三亚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3)琼 02破申 4号】、《民事裁定书》【(2023)琼 02破申 9号】、《民事裁定书》【(2023)琼 02破申 10号】、《民事裁定书》【(2023)琼 02破申 11号】、《民事裁定书》【(2023)琼 02破申 12号】、《民事裁定书》【(2023)琼 02破申 13号】、《民事裁定书》【(2023)琼 02破申 14号】,及《决定书》【(2023)琼 02破 3号】、《决定书》【(2023)琼 02破 4号】、《决定书》【(2023)琼 02破 5号】、《决定书》【(2023)琼 02破 6号】、《决定书》【(2023)琼 02破 7号】、《决定书》【(2023)琼 02破 8号】、《决定书》【(2023)琼 02破 9号】,三亚中院裁定受理对凯撒旅业及凯撒旅业子公司北京凯撒晟和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撒晟和”)、凯撒体坛国际旅游服务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撒体坛”)、北京新华空港航空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航食”)、北京凯撒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凯撒”)、凯撒同盛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盛旅行社”)、凯撒易食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食控股”)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上述 7家公司管理人。

2、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90,485.59 万元,且 2022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 2023年度出现触发《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1条规定 “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亿元;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虽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9.3.7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深交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因不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9.3.7条的规定,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深交所审核同意。” 的任一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3、三亚中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但在重整事项推进过程中,仍存在重整计划表决未能通过,重整计划表决通过但未获得法院批准,以及重整计划获得法院批准后无法执行的可能,导致公司重整失败并存在被法院宣告破产的风险。

如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7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及叠加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股票种类仍为人民币普通股 A股;
2、股票简称 “*ST凯撒”,证券代码仍为 000796;
3、叠加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3年 11月 1日,本次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无需停牌;
4、日涨跌幅限制: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5%。

二、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1、公司因 2022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负值,且2022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公司 2022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最近一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存在资金占用且情形严重;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公司股票交易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4月 2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2、公司收到三亚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3)琼 02破申 4号】、《民事裁定书》【(2023)琼 02破申 9号】、《民事裁定书》【(2023)琼 02破申 10号】、《民事裁定书》【(2023)琼 02破申 11号】、《民事裁定书》【(2023)琼 02破申12号】、《民事裁定书》【(2023)琼 02破申 13号】、《民事裁定书》【(2023)琼 02破申 14号】,及《决定书》【(2023)琼 02破 3号】、《决定书》【(2023)琼 02破 4号】、《决定书》【(2023)琼 02破 5号】、《决定书》【(2023)琼 02破 6号】、《决定书》【(2023)琼 02破 7号】、《决定书》【(2023)琼 02破 8号】、《决定书》【(2023)琼 02破 9号】,三亚中院裁定受理对凯撒旅业及凯撒旅业子公司凯撒晟和、凯撒体坛、新华航食、北京凯撒、同盛旅行社、易食控股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上述 7家公司管理人。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条第(七)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于 2023年11月1日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本次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无需停牌。

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凯撒”,证券代码仍为 000796,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5%。

三、风险提示
(一)三亚中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但在重整事项推进过程中,仍存在重整计划表决未能通过,重整计划表决通过但未获得法院批准,以及重整计划获得法院批准后无法执行的可能,导致公司重整失败并存在被法院宣告破产的风险。如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7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因公司 2022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90,485.59 万元,且 2022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 2023年度出现触发《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1条规定“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亿元;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虽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9.3.7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深交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因不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9.3.7条的规定,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深交所审核同意。”的任一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披露。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11月 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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