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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后4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时间:2023-10-23作者:宸云之家分类:财经新闻浏览:96634
【18:22 云意电气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云意电气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8月15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均包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00元/股。本次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截至目前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6,388,8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3%,最高成交价为5.7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3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5,369,942.00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实施情况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事项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3年8月28日)前五个交易日(2023年8月21日至2023年8月25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80,834,000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20,208,500股。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本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07 德美化工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德美化工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7月10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00元/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于2023年7月11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2023-040),并于2023年7月12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回购报告书》(2023-044)。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现将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目前,公司暂未实施股份回购。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12 力量钻石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力量钻石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3月 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3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80.00元/股(含),具体回购金额以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金额为准。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3月 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23)。

2023年 6月 9日(即公司 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 180.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99.65元/股(含)。

除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6月 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在本次回购方案中,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487,2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57%,最高成交价为 84.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2.8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81,820,677.94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事项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3年 4月 26日)前五个交易日(2023年 4月 19日至 2023年 4月 25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14,428,975股。公司2023年 4月 26日首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253,300股,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3,607,244股)。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17:12 佩蒂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佩蒂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2023年4月30日,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竞价交易方式以不超过22.00元/股的价格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部分股票,拟全部用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可使用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7,000万元,回购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

回购方案的具体内容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5月4日、2023年5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和《回购股份报告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实施回购期间应持续披露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3年5月1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实施了股份回购,并于2023年5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首次回购)》(公告编号:2023-037)。

2023年6月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截至2023年5月末)》(公告编号:2023-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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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截至2023年6月末)》(公告编号:2023-046)。

2023年8月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截至2023年7月末)》(公告编号:2023-051)。

2023年9月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截至2023年8月末)》(公告编号:2023-060)。

自2023年5月10日实施首次回购始至2023年10月23日,公司回购股份情况如下: (一)回购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二)回购数量:3,027,600股,占截至2023年10月20日公司总股本(253,420,773股)的比例1.1947%;
(三)回购价格:最高成交价14.060元/股,最低成交价12.398元/股,回购均价13.208元/股;
(四)成交总金额(不含交易费用):39,987,094.00元人民币;
(五)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当前库存股数量:5,282,135股。

二、回购股份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事项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符合既定回购方案。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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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回购股份数量符合相关规定
公司回购股份期间,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不得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但每五个交易日回购数量不超过一百万股的除外。

在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3年5月10日)的前五个交易日(自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5月9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13,865,900股,因此本次回购每五个交易日回购数量的上限为3,466,475股。

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符合上述规定。

三、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和董事会的授权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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