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车险|车险到底是跟车还是跟人
在面对车险的时候,很多人有个疑问,车险到底是给车买的,还是给自己买的,在探讨车险是跟车还是跟人的问题时,我们首先需要明确车险的基本概念及其种类。
车险,全称为机动车辆保险,是对机动车辆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负赔偿责任的一种商业保险。车险的种类繁多,主要包括交强险、商业险以及附加险种。
这些险种在保障范围、理赔条件和价格上各有差异,但总体上可以分为两大类:针对车辆本身的保障和针对车辆使用人的保障。
一、车险的基本分类及其特点
交强险:
交强险,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该险种主要保障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的基本权益,无论事故责任在谁,保险公司都会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显然,交强险的保障对象是交通事故的受害者,而非车辆或车主本身,因此在这一层面上,交强险可以说是“跟人”的。但这里的“人”并非指车主或驾驶员,而是指交通事故中的第三方受害者。
商业险:
商业险是车主自愿购买的保险,旨在提供更全面、更个性化的保障。商业险的主要种类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等。
车辆损失险:主要保障车辆因碰撞、火灾、爆炸、雷击、暴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这一险种显然是针对车辆本身的保障,因此可以认为是“跟车”的。
第三者责任险:保障被保险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时,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与交强险类似,第三者责任险也是针对第三方的保障,即“跟人”(第三方受害者)的。
车上人员责任险:保障车辆发生意外事故时,车上人员(包括驾驶员和乘客)的人身伤亡。这一险种既涉及到车辆,也涉及到车辆使用人,因此可以说是“跟车又跟人”的。
二、车险“跟车”与“跟人”的辨析
从保险标的角度看:
车险中的车辆损失险等险种,其保险标的是车辆本身,即这些险种的保障对象是车辆,因此这些险种是“跟车”的。而车上人员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等险种,虽然与车辆有关,但其保障对象实际上是车辆使用人或第三方受害者,因此这些险种又具有一定的“跟人”特性。
从保险责任角度看:
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责任主要是赔偿因交通事故造成的第三方损失,因此这些险种在保险责任上是“跟人”(第三方)的。而车辆损失险的保险责任是赔偿因事故或自然灾害造成的车辆本身损失,因此是“跟车”的。车上人员责任险则同时涉及到车辆和车上人员,其保险责任是“跟车又跟人”的。
从投保与理赔角度看:
车险的投保通常是以车辆为单位进行的,即车主为车辆购买保险。但在理赔时,不同的险种可能会涉及到不同的对象。例如,车辆损失险的理赔对象是车辆本身,而第三者责任险的理赔对象则是第三方受害者。这进一步说明了车险“跟车”与“跟人”的双重特性。
综上所述,车险既不是完全“跟车”的,也不是完全“跟人”的,而是具有双重特性。不同的险种在保障对象、保险责任和投保理赔等方面各有差异,车主在选择车险时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权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