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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力风电(301155):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时间:2024-04-29作者:宸云之家分类:股市常态浏览:77928
原标题:海力风电: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证券代码:301155 证券简称:海力风电 公告编号:2024-011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预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8,805.12万元,母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亏损12,547.69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174,139.85万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73,982.36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2023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值,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情况及外部经济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未来发展需求,公司董事会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长期以来,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的投资回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规,在《公司章程》中规定了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在公司当年盈利且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同时,鉴于公司所处海上风电行业市场环境,以及公司目前正处于高投入阶段,需要足够的资金投建布局基地,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情况及外部经济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未来发展需求,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的保障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董事会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公司本年度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周转及未来利润分配需要,为公司后续日常经营资金周转提供保障。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的要求,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致力于为股东创造长期的投资价值。

四、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当前经营情况、外部经济环境以及未来发展需求等因素所做出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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