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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后8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时间:2024-04-15作者:宸云之家分类:科技创新浏览:74395
【15:59 金宏气体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金宏气体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 2024年 3月 29日,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40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2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24.48元/股,最低价为 16.32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2,286,966.5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3年 11月 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若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11月 9日、2023年 11月 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79)、《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83)。

二、实施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 3月 29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40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2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24.48元/股,最低价为 16.32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286,966.5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5:59 秦川物联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秦川物联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2024年3月29日,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743,643股,占公司总股本168,000,000股的比例为4.0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8.32元/股,最低价为6.9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947,276.8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须,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回购价格拟不超过人民币12.25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22日和2024年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暨公司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5)。

二、 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予以公告;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3月29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743,643股,占公司总股本168,000,000股的比例为4.0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8.32元/股,最低价为6.9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947,276.8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内容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内容要求,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5:59 泰凌微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泰凌微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 2024年 3月 31日,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1,757,799股,占公司总股本240,000,000股的比例为0.732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23.91元/股,最低价为20.39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242,631.8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部分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以及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并用于出售,回购价格不超过32.7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7,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次回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并出售的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3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6)。

二、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现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1,757,799股,占公司总股本240,000,000股的比例为0.732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3.91元/股,最低价为20.39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9,242,631.8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5:59 逸飞激光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逸飞激光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2024年3月31日,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80,005股,占公司总股本95,162,608股的比例为1.13%(比例数据系四舍五入),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2.46元/股,最低价为23.3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75,907.61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不超过人民币48.75元/股(含)的价格回购公司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若公司未能以本次回购的股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次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回购股份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2月 5日、2024年 2月 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逸飞激光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暨公司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逸飞激光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3月,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21,727股,占公司总股本95,162,608股的比例为0.3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32.46元/股,最低价为 29.8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172,949.72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80,005股,占公司总股本95,162,608股的比例为1.13%(比例数据系四舍五入),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2.46元/股,最低价为23.3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75,907.61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5:59 理工导航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理工导航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 2024年 3月 29日,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665,8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0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48.71元/股,最低价为 25.4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1,417,046.0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 回购基本情况

2023年 8月 16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汪渤先生提议公司以部分超募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公司于 2023年 8月 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5,0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以不超过 71.00元/股(含)的回购价格,回购公司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8月 18日、2023年 9月 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48)。

2024年 3月 1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的议案》。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合理判断,为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同时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进一步建立公司、股东、核心骨干员工之间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长效机制,使各方更紧密地合力推进公司的长远、稳定、持续发展,公司决定增加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即将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 5,0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万元”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10,0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万元”。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实质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3月 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修订版)》(公告编号:2024-021)。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2024年 3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137,8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2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28.93元/股,最低价为 25.4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 30,568,817.4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 2024年 3月 29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665,8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0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48.71元/股,最低价为 25.4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1,417,046.0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进展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

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5:59 富创精密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富创精密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4年3月29日,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856,124股,占公司总股本209,053,334股的比例为1.366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86.00元/股,最低价为 42.99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7,838,655.5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4,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8,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0月21日和2023年10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51)。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3月29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856,124股,占公司总股本209,053,334股的比例为1.366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86.00元/股,最低价为42.99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7,838,655.5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5:59 聚和材料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聚和材料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4年3月28日,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038,241股,占公司总股本165,627,886股的比例为3.041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66.80元/股、最低价为46.2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1,968,650.1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费用)。

? 截至2024年3月29日,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042,041股,占公司总股本165,627,886股的比例为3.044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66.80元/股、最低价为46.2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2,186,154.9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费用)。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基本情况

2024年2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回购股份,回购的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9.17元/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2月6日、2024年2月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暨公司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0)。

二、回购公司股份达到总股本3%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3月28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038,241股,占公司总股本165,627,886股的比例为3.041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66.80元/股、最低价为46.2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1,968,650.1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费用)。

三、回购公司股份每月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3月29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042,041股,占公司总股本165,627,886股的比例为3.044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66.80元/股、最低价为46.2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2,186,154.9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四、其他事项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实施股份回购计划,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5:59 海天瑞声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海天瑞声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的实施情况

截至2024年3月31日,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尚未进行股份回购。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3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并将回购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5.61元/股(含),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天瑞声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2)。

二、回购股份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尚未进行股份回购。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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