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脉医疗(688016):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原标题:心脉医疗: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证券代码:688016 证券简称:心脉医疗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Shanghai MicroPort Endovascular MedTech (Group) Co., Ltd.)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目 录
目 录 ..................................................................................................................................... 18
释 义 ..................................................................................................................................... 19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20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20
二、本次发行概要.......................................................................................................... 23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30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39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 41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41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42
第三节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44
第四节 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45 第五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46 第六节 中介机构声明 ........................................................................................................... 47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53
一、备查文件.................................................................................................................. 53
二、查阅地点、时间...................................................................................................... 53
释 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发行人、心脉医疗 | 指 |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本次发行 | 指 |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 | 指 |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
发行方案 | 指 |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与承销方案》 |
定价基准日 | 指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 |
发行对象 | 指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17名投资者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注册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
《实施细则》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 则》 |
《公司章程》 | 指 |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认购邀请书》 | 指 |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 |
《缴款通知书》 | 指 |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股东大会 | 指 |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董事会 | 指 |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中金公司、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 | 指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国泰君安 | 指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联席主承销商 | 指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
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机构 | 指 |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发行人律师 | 指 |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发行人已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履行了《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交所规定的决策程序,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
发行人于 2022年 7月 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2年 9月 29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 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发行人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作出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的决议之日起十二个月。
2022年 12月 14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等本次发行相关议案。
2023年 3月 28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等本次发行相关议案。
2023年 5月 23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等本次发行相关议案。根据发行人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本次发行与承销方案的调整无需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 6月 19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根据发行人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 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上述调整无需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
发行人于 2023年 9月 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3年 9月 27日召开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 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发行人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授权期限延长 12个月至 2024年 9月 28日。
(二)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2023年 7月 13日,本次发行经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
2023年 11月 7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同意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503号)。
(三)募集资金到账和验资情况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于2023年12月11日向17名发行对象发出《缴款通知书》。截至2023年12月14日,17名发行对象已将认购资金全额汇入联席主承销商指定账户。
2023年12月18日,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认购资金验证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300972号)验证,截至2023年12月14日止,中金公司已收到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缴纳的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1,809,228,682.98元。
2023年12月15日,中金公司已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保荐承销费(不含增值税)后的余额划转至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2023年12月18日,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300971号)验证,截至2023年12月15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809,228,682.98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27,828,555.28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81,400,127.70元,其中计入实收资本(股本) 金额为人民币10,748,106.00元,计入资本公积金额为人民币1,770,652,021.70元。
本次发行的缴款及验资等程序符合《认购邀请书》的约定,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的规定,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规定。
(四)办理证券登记的时间
发行人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交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五)限售期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在此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上述限售期内,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发行后在限售期内,委托人或合伙人不得转让其持有的产品份额或退出合伙。
除不适用《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外,本次发行对象取得的公司股票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发行概要
(一)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
(二)发行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承销方式为代销。
(三)发行股票类型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四)股票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面值为 1.00元/股。
(五)发行数量
根据《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21,593,444股(含本数)。
根据发行方案,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调整为不超过180,922.87万元(含本数),股票数量不超过11,375,934股(含本数,为本次募集资金上限180,922.87万元除以本次发行底价159.04元/股)。
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发行的实际发行数量为 10,748,106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809,228,682.98元,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方案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
(六)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2023年12月6日,T-2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发行人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即159.04元/股。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以全部有效申购投资者的报价为依据,根据《认购邀请书》中规定的确定发行价格的原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68.33元/股,发行价格与发行底价比率为105.84%。
(七)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八)申购报价及股份配售的情况
1、认购邀请情况
联席主承销商在本次发行过程中共向359家机构及个人送达认购邀请文件。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于2023年11月17日向上交所报送的《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与承销方案》及《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名单》中共计包含353名特定投资者,包括截至2023年11月10日心脉医疗前20名股东20家(剔除根据《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上市公司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及香港中央结算,未剔除重复机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76家、证券公司50家、保险公司37家、其他投资者130家、个人投资者40位。
在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报送《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与承销方案》后,有6名新增投资者表达了认购意向,为推动本次发行顺利完成,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特申请在之前报送的《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名单》的基础之上增加该6名投资者,具体如下:
序号 | 投资者名称 | 类型 |
1 | 贵州铁路人保壹期壹号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 其他投资者 |
2 | 安徽中安高质量发展壹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其他投资者 |
3 | IDG资本管理(香港)有限公司-IDG中国股票基金 | 其他投资者 |
4 | 广州越秀金蝉六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其他投资者 |
5 | 通用技术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其他投资者 |
6 | 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证券公司 |
上述认购邀请书拟发送范围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亦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及向上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文件的相关要求。
本次发行不存在“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直接或通过结构化产品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及“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的情形。
2、询价申购情况
2023年 12月 8日 9:00-12:00,在发行人律师的见证下,联席主承销商共收到 28份申购报价单。经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与律师共同核查确认,全部投资者均按时、完整地发送全部申购文件,且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基金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无须缴纳),均符合《认购邀请书》中对申购报价的要求,均为有效申购报价,有效报价区间为 159.04元/股-185.23元/股。投资者具体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序号 | 发行对象 | 申购价格 (元/股) | 申购金额 (万元) | 是否为有 效申购 |
1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77.22 | 6,000.00 | 是 |
171.55 | 8,500.00 | |||
165.88 | 12,200.00 | |||
2 | 建银国际(中国)有限公司 | 161.03 | 6,000.00 | 是 |
3 |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70.99 | 6,000.00 | 是 |
4 | 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77.10 | 7,200.00 | 是 |
175.18 | 8,200.00 | |||
5 |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78.65 | 7,500.00 | 是 |
6 | 贵州铁路人保壹期壹号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 合伙) | 185.00 | 8,000.00 | 是 |
180.00 | 9,000.00 | |||
7 | 通用技术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85.00 | 6,000.00 | 是 |
8 |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个人分红产 | 175.55 | 6,000.00 | 是 |
序号 | 发行对象 | 申购价格 (元/股) | 申购金额 (万元) | 是否为有 效申购 |
品 | ||||
9 | 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迎水和谐2号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 | 163.50 | 6,000.00 | 是 |
10 | 泰康资产稳定增利混合型养老金产品 | 175.55 | 6,000.00 | 是 |
11 |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65.00 | 12,400.00 | 是 |
12 | 联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65.60 | 6,000.00 | 是 |
159.78 | 6,500.00 | |||
13 | 上海睿亿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睿亿投资 攀山二期证券私募投资基金 | 159.04 | 6,000.00 | 是 |
14 | J.P. MORGAN SECURITIES PLC | 169.95 | 6,000.00 | 是 |
168.88 | 6,400.00 | |||
15 | UBS AG | 167.50 | 8,600.00 | 是 |
16 |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66.88 | 16,500.00 | 是 |
17 |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66.00 | 6,000.00 | 是 |
165.61 | 12,000.00 | |||
18 |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72.00 | 6,000.00 | 是 |
19 | 广州越秀金蝉六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 163.63 | 6,000.00 | 是 |
20 | 安徽中安高质量发展壹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185.23 | 6,000.00 | 是 |
175.48 | 8,000.00 | |||
21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80.97 | 13,300.00 | 是 |
173.27 | 25,700.00 | |||
165.57 | 43,800.00 | |||
22 | 上海同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同安巨星1号证券 投资基金 | 167.12 | 6,000.00 | 是 |
23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78.99 | 22,000.00 | 是 |
175.00 | 40,000.00 | |||
170.37 | 51,900.00 | |||
24 | 嘉兴晨壹恒炘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63.63 | 10,000.00 | 是 |
160.00 | 20,000.00 | |||
25 | 北京新动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170.00 | 8,000.00 | 是 |
26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68.33 | 6,000.00 | 是 |
27 |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资管- 中国银行-国寿资产-PIPE2020保险资产管理产 品) | 171.11 | 6,000.00 | 是 |
168.88 | 6,500.00 | |||
28 | IDG资本管理(香港)有限公司-IDG中国股票 基金 | 173.00 | 6,000.00 | 是 |
3、投资者获配结果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且根据《认购邀请书》中规定的确定发行价格的原则,本次发行最终价格确定为168.33元/股,最终发行规模为10,748,106股,募集资金总额1,809,228,682.98元,未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股份数量以及向上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规定的股数上限,未超过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180,922.87万元(含本数)。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7家,具体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 | 投资者名称 | 获配股数 (股) | 获配金额(元) | 限售期 (月) |
1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3,083,229 | 518,999,937.57 | 6 |
2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526,762 | 256,999,847.46 | 6 |
3 | 贵州铁路人保壹期壹号股权投资基金中心 (有限合伙) | 534,664 | 89,999,991.12 | 6 |
4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504,960 | 84,999,916.80 | 6 |
5 | 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487,138 | 81,999,939.54 | 6 |
6 | 安徽中安高质量发展壹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475,256 | 79,999,842.48 | 6 |
7 | 北京新动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475,256 | 79,999,842.48 | 6 |
8 |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445,553 | 74,999,936.49 | 6 |
9 |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资管- - -PIPE2020 中国银行国寿资产 保险资产管理 产品) | 386,146 | 64,999,956.18 | 6 |
10 | J.P. MORGAN SECURITIES PLC | 380,205 | 63,999,907.65 | 6 |
11 | 通用技术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356,442 | 59,999,881.86 | 6 |
12 |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个人分红 产品 | 356,442 | 59,999,881.86 | 6 |
13 | 泰康资产稳定增利混合型养老金产品 | 356,442 | 59,999,881.86 | 6 |
14 | IDG资本管理(香港)有限公司-IDG中国股票 基金 | 356,442 | 59,999,881.86 | 6 |
15 |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56,442 | 59,999,881.86 | 6 |
16 |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356,442 | 59,999,881.86 | 6 |
17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10,285 | 52,230,274.05 | 6 |
合计 | 10,748,106 | 1,809,228,682.98 | - |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联席主承销商须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约定的投资者分类标准,投资者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其中专业投资者又划分为I型专业投资者、II型专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至高划分为五类,分别为C1、C2、C3、C4、C5。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风险等级界定为R3级,适合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中风险承受能力等级在C3及以上的投资者参与申购。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已提交相应核查材料,其核查材料符合联席主承销商的核查要求,联席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论为:
序号 | 发行对象 | 投资者分类 | 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 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
1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I 型专业投资者 | 是 |
2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I型专业投资者 | 是 |
3 | 贵州铁路人保壹期壹号股权投资基 金中心(有限合伙) | I型专业投资者 | 是 |
4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I型专业投资者 | 是 |
5 | 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I型专业投资者 | 是 |
6 | 安徽中安高质量发展壹号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I型专业投资者 | 是 |
7 | 北京新动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 伙) | I型专业投资者 | 是 |
8 |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I型专业投资者 | 是 |
9 |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 人寿资管-中国银行-国寿资产 -PIPE2020 保险资产管理产品) | I型专业投资者 | 是 |
10 | J.P. MORGAN SECURITIES PLC | I型专业投资者 | 是 |
11 | 通用技术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普通投资者 | 是 |
12 |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 个人分红产品 | I型专业投资者 | 是 |
13 | 泰康资产稳定增利混合型养老金产 品 | I型专业投资者 | 是 |
14 | IDG资本管理(香港)有限公司-IDG 中国股票基金 | I 型专业投资者 | 是 |
15 |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I 型专业投资者 | 是 |
16 |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I型专业投资者 | 是 |
17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I 型专业投资者 | 是 |
5、关于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的要求,联席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律师须对本次认购对象资金来源进行核查。经联席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律师核查:本次发行的17家认购对象均承诺本次认购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其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综上所述,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等相关规定。
6、缴款通知书发送及缴款情况
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于2023年12月11日向所有获配投资者发送《缴款通知书》。
根据《缴款通知书》的要求,截至2023年12月14日中午12:00时,联席主承销商已足额收到全部发行对象的申购缴款。
(九)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809,228,682.98元,扣除发行费用27,828,555.28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781,400,127.70元。发行费用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 费用明细 | 不含增值税金额(元) |
1 | 承销保荐费用 | 24,727,244.98 |
2 | 审计及验资费用 | 1,234,888.50 |
3 | 律师费用 | 1,414,772.65 |
4 | 信息披露费 | 141,509.43 |
5 | 其他 | 310,139.72 |
合计 | 27,828,555.28 |
(十)限售期
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在此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上述限售期内,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发行后在限售期内,委托人或合伙人不得转让其持有的产品份额或退出合伙。
除不适用《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外,本次发行对象取得的公司股票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经核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获配发行对象、获配数量及限售期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时符合发行人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发行方案》的规定。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一)发行对象情况
1、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 |
注册资本 | 10,000万元人民币 |
主要办公地点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 |
法定代表人 | 潘福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717866186P |
经营范围 | (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三)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获配数量(股) | 3,083,229 |
限售期 | 6个月 |
企业名称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
注册资本 | 20,000万元人民币 |
主要办公地点 |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
法定代表人 | 吴林惠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577433812A |
经营范围 |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 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获配数量(股) | 1,526,762 |
限售期 | 6个月 |
企业名称 | 贵州铁路人保壹期壹号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注册地址 | 贵州省贵安新区贵安综合保税区黔中路贵安综合保税区园区内 |
注册资本 | 750,500万元人民币 |
主要办公地点 | 贵州省贵安新区贵安综合保税区黔中路贵安综合保税区园区内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贵州铁路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陈述云)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20900MA6DKJJF4W |
经营范围 |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 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延许可(审批)文件经营;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 营。(项目投资、投资咨询、投资管理。) |
获配数量(股) | 534,664 |
限售期 | 6个月 |
企业名称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地址 | 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荣粤道188号6层 |
注册资本 | 13,244.2万元人民币 |
主要办公地点 | 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荣粤道188号6层 |
法定代表人 | 刘晓艳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000727878666D |
经营范围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获配数量(股) | 504,960 |
限售期 | 6个月 |
企业名称 | 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丰台区金丽南路3号院2号楼1至16层01内六层1-288室 |
注册资本 | 100,000万元人民币 |
主要办公地点 | 北京市丰台区金丽南路3号院2号楼1至16层01内六层1-288室 |
法定代表人 | 杨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6MACAQF836T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证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 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获配数量(股) | 487,138 |
限售期 | 6个月 |
企业名称 | 安徽中安高质量发展壹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注册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长江路180号 |
注册资本 | 50,000万元人民币 |
主要办公地点 |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长江路180号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安徽中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102MA8Q6JAP8N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许可业 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获配数量(股) | 475,256 |
限售期 | 6个月 |
企业名称 | 北京新动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6号6号楼3层6-99 |
注册资本 | 500,000万元人民币 |
主要办公地点 |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6号6号楼3层6-99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北京熙诚金睿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黄璞为代表)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2MA01H49T67 |
经营范围 | 非证券业务的投资;股权投资;投资管理、咨询。(不得从事下列业务:1、 发放贷款;2、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3、以公开方式募 |
集资金;4、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市场主体依法自主 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下期出资时间为2027年01月01日;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 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获配数量(股) | 475,256 |
限售期 | 6个月 |
企业名称 |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
注册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1806A单元 |
注册资本 | 15,000万元人民币 |
主要办公地点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1806A单元 |
法定代表人 | 经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700218879J |
经营范围 |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获配数量(股) | 445,553 |
限售期 | 6个月 |